柜台直销业务
个人投资者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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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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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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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示指定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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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供由本人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个人版)》
个人投资者开户需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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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填写完整并由代理人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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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示未成年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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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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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出示代理人与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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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出示指定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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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提供由代理人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个人版)》
如个人客户是18周岁以下的投资者,办理开户应由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需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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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填写完整并由代理人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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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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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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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供委托人填写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个人版)》以及由公证处出具的相关公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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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出示指定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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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提供由代理人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个人版)》
如个人客户需要由代理人代理办理相关业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温馨提示:
1.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必须本人亲自办理或由代理人代为办理。
2.同一投资者在本公司只可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3.基金账户一经开立,投资者可立即在柜面办理认(申)购业务。网上交易可按照指南另行开通。
4.投资者应在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办理有关资料变更手续,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变更客户资料而影响办理基金交易业务,一切损失由投资者承担。
5.投资者所填联系方式将作为本公司与客户沟通的重要渠道,请投资者认真填写。同时请务必确保填写资料的真实有效,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个人投资者交易
个人投资者开户需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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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填写完整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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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示投资者本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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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认购、申购业务)提供银行转账回执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转账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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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供委托人填写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个人版)》以及由公证处出具的相关公证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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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提供填妥并签字的纸质的资产管理合同(纸质合同提供)或者《电子签名约定书》(电子合同提供)(如购买专户产品)
温馨提示:
1.投资者提交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表明本公司对该业务申请的确认。
2.认购期间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接受撤单,申购申请可以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撤销。
3.基金认购的最终确认应以基金成立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4.投资者递交申请表,即表明已同意并接受我公司有关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相关规定。
客户可在“业务表单下载”目录下下载相应的表格,填写完整并传真到直销中心完成开户和交易等业务。
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
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下发的《关于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13】9号),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以在境内申请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及其交易账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基金投资。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其相关业务的规定如下:
(一)外国人士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直销柜台申请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及其交易账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基金投资业务时,需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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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有效的本国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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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供有效的护照及复印件(包括基础信息页和签证页;电子签证需提供纸质签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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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供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中国公安机关或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临时居住登记证明表或者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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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外国人士需以本人在境内银行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其购买资金的银行账户
(二)港澳台居民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直销柜台申请开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及其交易账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基金投资业务时,需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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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有效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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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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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供中国公安机关或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临时居住登记证明表或者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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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港澳台居民需以本人在境内银行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其购买资金的银行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户
机构客户开户需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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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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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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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银行账户开户证明文件(例如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结算书、开户回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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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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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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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机构版)》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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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客户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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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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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机构版)》加盖公章并经办人签字
若机构客户以产品名义开户,则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基础上还需增加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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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品合同复印件加盖产品管理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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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品批复函或报备确认函复印件加盖产品管理人公章
温馨提示:
1.同一投资者在本公司只可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基金账户一经开立投资者可立即在柜面办理认(申)购业务。如需办理传真交易则应签订传真交易协议。
3.投资者所填联系方式将作为本公司与客户沟通的重要渠道,请投资者认真填写。同时请务必确保填写资料的真实有效,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机构投资者交易
机构投资者交易需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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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填妥的并加盖预留印鉴或者单位公章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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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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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认购、申购业务)提供已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付款凭证回单联;
温馨提示:
1.客户可在“业务表单下载”目录下下载相应的表格,填写完整并传真到直销中心完成开户和交易等业务。
2.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等及时变更、修改相关指南。
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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